两位女士被授予“东兴区见义勇为公民”称号
近日,东兴区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杨露璐、施琴两名同志“东兴区见义勇为公民”荣誉称号,并奖励每人5000元。
今年3月25日,杨露璐(女)和施琴(女)乘坐从内江经开区开往市中区大洲桥的111路公交车,当车行驶至东兴区大千路东兴区财政局站点时,一名喝醉酒的中年男子(江某某,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,现羁押于内江市看守所)上车后以无钱为由,拒不支付车费,辱骂、殴打驾驶员。杨露璐和施琴不顾自身安危奋力制止该男子。杨露璐、施琴在他人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受到威胁和侵害时,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,正气凛然,挺身而出,彰显社会正能量,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之歌,为保护人民群众利益、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作出了突出贡献。
东兴区政府希望全区广大人民群众以杨露璐和施琴为榜样,学习她俩弘扬正气、见义勇为的壮举,学习她俩无私奉献、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,积极参与平安东兴建设,为建设幸福美丽东兴作出积极贡献。(唐明润)
编辑:曾小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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